我省將進一步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須大幅度增加經濟適用住房供應。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日前下發(fā)有關通知稱,我省將結合居民收入、住房狀況等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各地經濟適用住房的年度供應規(guī)模;適當擴大經濟適用住房供應范圍,具備條件的市、縣可探索將有固定經營場所或穩(wěn)定收入的進城務工人員等納入經濟適用住房供應范圍。
根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的要求,我省規(guī)定,各級房產管理和住房保障部門要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的相關政策落實到位,嚴禁委托開發(fā)企業(yè)、中介機構和其他組織、個人代理購房資格審核和房源分配。
為此,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將對現有經濟適用住房使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查處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未取得完全產權,違規(guī)出售、出租、閑置、出借經濟適用住房等行為。(記者 王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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