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軾先生前不久提出應提高大學學費、增加貧困生補助,因為現(xiàn)有較低的大學學費使富人搭了窮人的便車,引發(fā)了激烈爭議。昨天,茅于軾先生在貴報發(fā)表《大學低收費實為窮人補貼富人》作出回應,認為對他的批評“抓錯了重點”。但茅先生重申提高公辦大學收費標準、增加貧困生補助的觀點,并不見得合理、可行。
一是公辦大學現(xiàn)有辦學成本、收費標準的合理性問題。不少民辦大學多年來并未實質性享受到政府的優(yōu)惠政策,學費大致和公辦大學持平,但并未由此造成大幅虧損(民辦大學真正頭痛的是國家政策對其學生學歷等問題的不平等待遇)。值得注意的是,民辦大學為了招生,所收學費有相當部分是用于獎勵招生人員(按招生人頭提成),也就是說學費只是部分用于教學,這意味著大學的辦學成本完全可以控制在學生現(xiàn)有學費的水平之內。公辦大學何以辦學成本數(shù)倍于民辦?辦學成本中有多少部分“浪費”在官僚化機構、無效“科研”和“基建”工程之中?現(xiàn)有的辦學成本是否經過公開透明的核算、審計?
二是補助高中生和補助大學生不是一個層級的問題。高中生一般多在戶籍所在地、父母工作地上學,得到的補助主要是學雜費,少數(shù)人可以得到部分生活補助,這個總數(shù)遠遠低于背井離鄉(xiāng)的大學生所需要的補助數(shù)額。一個中低收入的家庭,省吃儉用還可以應付一至兩個高中學生的開支,但卻無法支撐一個非師范類大學生的學費、生活費,這種情況是生活常識。
三是窮富劃分不切實際,中低收入的大學生家庭將很難應對學費翻倍。窮和富是相對的,按照教育部的統(tǒng)計口徑,各高校的貧困生數(shù)量大抵在10%—20%。茅于軾先生認為如果學費提高,這10%—20%的貧困生可以得到更多的補助,在情況特殊如青海師范學院等貧困生特別集中的高校,還可以擴大補助面。然而,除了需要特別救助的貧困生,還有大部分沒有救助也很難取得獎學金的、來自中低收入家庭的大學生,他們靠的是全家節(jié)衣縮食、舉債親友來上學,如果數(shù)倍地提高學費,也很難得到同比增加的補助,屆時等待他們的除了家庭破產,就是被迫中斷求學路。更何況,貧困生補助在現(xiàn)行操作中由于公開、監(jiān)督的不足,存在諸多弊病,審核發(fā)放的權力被集中在高校一群行政官僚手中,補助津貼成為待價而沽的“奇貨”,有不少貧困學子事實上是被補助拒之門外的。
四是被茅于軾先生認為“搭窮人便車”的富人,實際上許多人出于對中國高等教育的不放心,已經越來越多地不屑于搭這個“便車”了,2006年、2007年都有十多萬人赴海外留學。人家不滿意的是國內大學提供的教育服務的性價比,如果數(shù)倍提高學費,在國內上學豈不顯得更不劃算?恐怕會加速富人“逃離”、留學的步伐。(鄭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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