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湖南省邵陽市有關部門就羅彩霞被同學王佳俊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的調查情況向社會進行了首次通報。調查組已經掌握了當事人王佳俊的父親王崢嶸偽造公文、證章的相關證據,王崢嶸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羅彩霞、王佳俊在邵東一中就讀時的班主任張文迪因涉嫌此案被邵東縣紀委實施“雙規(guī)”措施。面對這起案件,公眾給予了空前的關注,在輿論矛頭直指設計漏洞和權力腐敗的同時,人們也開始反思設計之外的問題。一條權力鏈的集體作弊,一個學生假冒同學求學四年,設計缺陷與道德缺失值得深思。
造假路徑凸顯設計缺陷
今年3月,天津師范大學歷史文化學院2005級學生羅彩霞發(fā)現自己的身份證及戶籍相關信息被人盜用,盜用者是其高中同學王佳俊。2004年,王佳俊以同學羅彩霞的名義成為貴州師范大學學生,2008年順利畢業(yè)。當年沒有收到任何學校通知書復讀一年后考上大學的羅彩霞,在畢業(yè)之際卻不得不面臨因身份證被盜用而被取消教師資格證書等一系列問題。
5月6日起,湖南省、邵陽市、邵東縣三級紀檢監(jiān)察、公安、教育等部門60多人組成聯(lián)合調查組相繼進駐事發(fā)地展開調查,于5月11日公布初步調查情況:為了讓女兒王佳俊上大學,王崢嶸先找到王佳俊的班主任張文迪,獲得了羅彩霞高考成績等相關信息,又通過關系得到貴州師范大學定向補錄指標,并利用職務之便偽造羅彩霞遷移證,拿王佳俊?茖W校的錄取通知書到縣招考辦領取高考檔案,復制偽造成羅彩霞的高考檔案。同時,貴州師范大學歷史與政治學院院長唐昆雄違反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代領了假羅彩霞(即王佳俊)的錄取通知書。至于王崢嶸如何從公安部門取得空白遷移證等細節(jié)至今尚未公布。由此看出,王佳俊要實現冒名頂替,至少需打通中學、教育考試院、公安局、大學四個環(huán)節(jié),以保障一路“綠燈”。
5月14日,羅彩霞事件又現“湖北版”——現就讀于華南農業(yè)大學的研究生王俊亮被高二學生鄭某冒領通知書,時隔7年才偶然發(fā)現,自己被冒名頂替上了四年大學。這不是巧合。2008年,濟南大學通過查驗入學通知書、考生錄取信息確認表、準考證、電子檔案、身份證、戶籍遷移證明等新生證明材料,以及與新生逐一談話,入學后進行兩門文化課考試等措施,發(fā)現有21名2007級新生未能通過資格審查,涉嫌冒名頂替,被清退或自動退學。冒名頂替現象如此頻繁,設計漏洞顯露無遺。
清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院院長李強認為,設計漏洞導致違規(guī)行為:“在一個按照法制正常運轉的國家里,可能某一個環(huán)節(jié),某一個人道德不好接受賄賂會幫你。但是一路綠燈下去不太可能。那就證明設計的漏洞非常普遍,才能造成這種普遍的違規(guī)行為的發(fā)生。這個和我們整個社會處在一個巨大的轉型期有關。要想完善法規(guī),就得通過一系列的制度設計建設,建立規(guī)范并且穩(wěn)定下來!
設計漏洞往往跟權力相連。自2002年始,王崢嶸先后擔任湖南省邵東縣牛馬司鎮(zhèn)鎮(zhèn)長、隆回縣公安局政委,直至2006年因經濟問題被雙規(guī),2008年被開除黨籍。一時間,討伐“權力通吃”的話語充滿了互聯(lián)網。海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琳表示:對權力的警惕和對權力濫用的鞭笞無疑是必要的。只是,權力若已腐敗,意味著它不懼批評,也不怕鞭笞,唯有讓權力濫用者在法律上得到應有的懲治。所以,司法機關介入調查,為司法究責提供事實基礎,比單純的批評要更顯務實。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12日表示,湖南邵東考生王佳俊冒用同學羅彩霞身份上貴州師范大學案,是嚴重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一經查明,將對教育系統(tǒng)違紀違規(guī)單位和人員嚴肅處理,追究責任。
誠信缺失是造假的溫床
事件來龍去脈已經了然。冒名頂替上大學,并非一個人或一家人便可一手遮天、唾手可得的,而是一個群體性的連環(huán)作案過程。這個鏈條沒有缺環(huán)、沒有中斷,環(huán)環(huán)相扣、節(jié)節(jié)推進,終于構成了違法犯罪的全過程。
“環(huán)環(huán)弄虛作假,反映的是社會誠信教育的缺失。在這起事件中,家長是策劃者,老師是配合者,學生是接受者和執(zhí)行人。少了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頂替都不能成功,這不得不讓人重新開始審視我們的誠信教育。作為家長和老師,應該以身作則,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作為學生,要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5月13日,湖南省武岡市城東中學利用每周例行的思想道德教育課集中全校師生,對冒名頂替事件進行了將近兩個小時的學習和討論,并將事件材料收集、打印、粘貼到每個教室的宣傳欄,發(fā)動繼續(xù)學習。校長邱盛登把事件的起源定位在學校的誠信教育問題。
湖南大眾傳媒職業(yè)技術學院青年教師紀富貴認為:“傳道授業(yè)解惑,是傳統(tǒng)的教師職業(yè)描述,老一輩教育家也把‘學高為師,身正為范’作為職業(yè)操守。事件中,個別教師行為嚴重背離了社會對教師道德的期望,做出了一些‘越位’的行為。我們老師應引以為戒。在出現教育產業(yè)化的背景中,教育功利化現象有一定的普遍性。教育應該回歸本位,教師應該不斷提高自身道德水平!
冒名頂替事件里體現的畸形父愛讓邱盛登觸動很大:“據報道,王佳俊在冒名頂替進了大學之后,跟以前的同學都斷了來往,也很少談到家里和父母。對于一個孩子來說,需要多大的忍耐。如果她在大學里的成績是真的,她也完全可以靠自己的努力考個學校好好上學,生活得理直氣壯。她爸爸一片好心,卻用來教會孩子如何弄虛作假,最終害了自己的孩子!
高校是這個事件造假鏈的最后環(huán)節(jié)。專家普遍認為,查堵造假學生的工作必須向前移,從源頭抓起。從高考報名到高考答卷,再到發(fā)放通知書以及入學后的復查,每個環(huán)節(jié)都應該嚴格把關,越是向后拖延,清查的成本越高。隨著高考的臨近,人們對頂替事件的關注度越來越高。為提前防范,山西省教育廳特別提出要求,在嚴格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工作的前提下,加大對考生的誠信高考教育。
終止傷害要依靠法律解決
近日,天津市西青區(qū)法院正式立案,羅彩霞將高中同學王佳俊及其父母、湖南省邵東縣第一中學、邵東縣教育局、貴州師范大學和貴陽市教育局告上法庭。除了向七被告索賠13.52萬元外,羅彩霞還起訴要求被告王佳俊停止侵害她的姓名權、受教育權。她態(tài)度堅決:“我要用法律手段,拿回屬于自己的真正身份。”
事情發(fā)展到這個地步,除了給羅彩霞發(fā)過一條表示愧疚的短信,當事人王佳俊一直沒有露面,調查組稱下落不明。貴州師范大學在校老師反映,王佳俊在校期間表現很好。畢業(yè)前夕撰寫的畢業(yè)論文《社會風氣對當代大學生職業(yè)價值觀的影響》,詳細分析了當前不良的社會風氣對大學生求職和就業(yè)等價值觀念的影響,并且提出了大學生避免遭受這種不良社會風氣影響的對策,獲得了“良好”的成績。
畢業(yè)于邵東一中的大學生李思思提議:許多事情都由家長一手操辦,可能并不是王佳俊的初衷。大學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是證明學生大學4年成績合格,表現合格,從這個角度說,除了吊銷她的假畢業(yè)證之后,是否可以補發(fā)作為王佳俊身份的學習證明?這也是對她四年存在的認可。
湘潭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歐愛民表示:“任何時候,民憤民意都不應該左右司法判決,任何人都不能從違法行為中獲得利益。取消冒名頂替獲得的證書,面對社會輿論的指責,這都是王佳俊在實施了頂替事實后所必須付出的法律、道德、社會等一系列成本。從事實上來看,她是一個受害者。但是從法律上來講,她自始至終都是一個侵權者。以自身短暫的收益,帶來了未來一生的痛苦,這可能是王佳俊其人生經歷的一次最深刻、最慘痛的教訓,也是對其他有著同樣僥幸心理的人敲響的警鐘。制度設計是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法律注重他律的同時,更講究自律,以身試法的最后也將面臨法律的裁決!
湘潭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賴早興提出:“王佳俊作為一個法學專業(yè)的學生,不應該對法律存有僥幸心理知法犯法。事發(fā)之后,也應該勇敢地站出來,承擔起自己應有的法律責任。同時,社會應該給她這個機會,不要把對這個現象的所有不滿歸結到她的身上。法律要嚴肅處理的是她的違法行為,而不是針對她個人。在這個事件中,王佳俊不是制度設計缺陷的癥結,只是制度設計缺陷導致的一個現象而已,需要反思的是高考設計的進一步規(guī)范和權力的規(guī)制以及道德的缺失。” (記者 唐湘岳 通訊員 江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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