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中國作家富豪榜揭曉,郭敬明、于丹、易中天排名前三。該榜單的相關(guān)數(shù)據(jù)以圖書版稅為基礎(chǔ)(11月6日《成都商報》)。
嗚呼,我心目中的作家,如賈平凹竟然到了第25位。不該以個人好惡來判斷榜單的公正,這點常識我倒有。既然該榜單以圖書版稅為基礎(chǔ),其公正性倒不必懷疑。雖如此,筆者亦認為,根本不必把作家富豪榜當一回事。
據(jù)悉,排名第一的某作家一部小說,“經(jīng)過一個‘五一’黃金周,該書銷售即達100萬冊”。該作家巡游式的簽售中,所到之處少男少女紛紛為之傾倒。這里,純作家們也不必艷羨,須知他的暢銷,是因為他不把書當成書賣。
此類新銳作家有一個共同特點,那就是“功夫在書外”。切莫以為,他們泡吧、賽車、洗桑拿只是娛樂,其實,這是他們吸引公眾眼球的重要手段。我們知道,在國外活躍著一些所謂公眾人物,此等人物,既不唱歌,又不演戲,然而卻頻頻出于高檔場合,收入恁高,風光無限。為何?因為他們以自己的言和行,贏了世人的關(guān)注,并被稱為“社會名流”。在他們的粉絲眼里,此等人物就是放屁也是香。這樣的人物若在大庭廣眾下不大聲放屁,反倒不是他們了,也就沒有追捧的價值了。
再說個別新銳作家,他們真的是在搞創(chuàng)作嗎?且不說創(chuàng)作是很辛苦的,哪有那么多時間娛樂?就說,若他們真的看重創(chuàng)作,會走上抄襲這條無恥路嗎?他們的書之所以暢銷,是因為他們、他們的生活方式,已然成了一種時尚。而那些買他們書者,又有幾個會真正認真地閱讀一遍?媒體講有效發(fā)行,他們的書又有多少有效閱讀?有名氣在此,即使不出書,拔幾根頭發(fā),說不定一樣有人追捧。
故而說,不必對這類作家的作品“暢銷”感到奇怪,更不必因為他們身居排行榜前列,而否定純作家,而顛覆我們心中純潔的文學(xué)夢。
若以收入相比,魯迅當年可能不及黃色小說家,但我們能因此否定魯迅的價值嗎?只盯著作家富豪榜上的財富數(shù)字,可能會造成我們的認識誤差。(喬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