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在一個大多數人熱衷談論股票、房價的當下,你為什么會寫像劉高興這樣邊緣的拾荒者?
賈平凹:首先是劉高興這樣一個新農民闖入了我的世界。平時他們就好像是一只貓或一只狗,又或是一陣風,雖然進入了城市,但城里人視而不見。
新京報:你承認在城市里生活了幾十年,但仍然有嚴重的農民意識,內心深處厭惡城市。那你自己怎么能冷靜地書寫?
賈平凹:我雖然生活在城市里,但還是經常感到不自在。初稿10萬字我?guī)е液退麄儗Τ鞘械膮拹合鹿P,后來才醒悟過來重寫。農民是對城市充滿了偏見,但我不能把自己當成農民工,既然他們離開土地就必須正面城市。馬克思也說過,鄉(xiāng)村的都市化是國家現代化的標志之一。這條路可能要犧牲一代甚至兩代農民,作家所能做的只是留下一份社會記錄,很有限。
新京報:有網友批評這本小說寫得跟劉高興的流水賬似的,你怎么看?
賈平凹:隨著年歲的增長,我不用再考慮技巧。呈現這種語言狀態(tài),表面上看,是因為小說以劉高興這個農民的第一人稱來敘述,但更主要的是作者心態(tài)的折射。這個小說對我的老讀者來說的確是一種挑戰(zhàn),我就寫了兩三個拾破爛的人的平淡生活,沒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情節(jié),但是寫書法的人都知道,越是簡單筆畫的字越見功力。
新京報:小說發(fā)表后,劉高興的命運有無變化?
賈平凹:他可成名人啦。人家都說他:“你身上帶個鋼筆啊,有人要找你簽名呢。”他還寫了3.5萬字和我交往的故事,別人看了都說寫得生動,F在他們一家三口都在西安,他投靠兒子送煤,他老婆先是去幫人家照顧病人,后來人家嫌她吃得多,把她辭退了,不知道現在怎么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