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6月1日電(記者 俞嵐)中國正在全國范圍內積極推進建立小額保險合同糾紛快速處理機制。保監(jiān)會法規(guī)部主任楊華柏在此間接受采訪時表示,小額保險合同糾紛的快速解決將有效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
近年來,隨著中國保險行業(yè)的快速發(fā)展,保險合同糾紛日益增多,其中很大部分是小額保險合同糾紛。這些糾紛按一般處理程序,費時費力,且被保險人很難及時得到理賠。有鑒于此,今年四月十七日,保監(jiān)會印發(fā)了《關于推進保險合同糾紛快速處理機制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
楊華柏表示,《指導意見》中明確了符合以下四個條件即可采用快速處理機制:保險公司對合同理賠糾紛有明確處理意見而被保險人不接受,且自保險公司作出明確處理意見起未超過六個月;未曾就同一事實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不涉及保險精算標準及生命表等問題;糾紛所涉及的財產保險數額不超過人民幣二十萬元、人身保險不超過人民幣十萬元。
根據《指導意見》,調處工作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二十日內結案,經爭議各方同意,可以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十日。
楊華柏稱,保監(jiān)會“原則上不提倡收取被保險人的調解費用”,也即被保險人申請通過快速調處機制來調解保險糾紛是免費的。但對保險人來說,“由各個地方根據不同的情況收取較低費用”。
二00五年四月以來,保監(jiān)會已在上海、安徽、山東等地開展了保險合同糾紛快速處理機制試點工作。目前,北京等地的試點工作也已展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