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官員: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政策仍應繼續(xù)實行
2008年02月27日 12:40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2月27日電 國家審計署固定資產(chǎn)投資審計司司長潘曉軍表示,2020年以前,中國還將建設大量高等級公路,“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政策仍應在未來一定時期繼續(xù)實行。
2月27日,國家審計署公告了《收費公路審計調查結果》。針對審計調查結果的有關情況,國家審計署固定資產(chǎn)投資審計司司長潘曉軍進行了解答。
潘曉軍說,長期以來,中國公路基礎設施落后于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成為發(fā)展的瓶頸問題。為促進公路建設,1984年,國家出臺了“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政策,提出在堅持發(fā)展非收費公路為主的前提下,可以適當“貸款修路”,建成后“收費還貸”,以彌補政府投資的不足。
潘曉軍介紹稱,這項政策實施以來,效果非常明顯,至2005年底,全國高速公路由零公里發(fā)展到4.1萬公里,一、二級公路由1.9萬公里提高到28.47萬公里,高等級公路的建設發(fā)展,又推動和促進了經(jīng)濟發(fā)展,改善了物流條件,方便了人民群眾出行。因此,二十年來公路建設的成果表明,在特定時期,國家制定“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政策是完全正確的。2020年以前,中國還將建設大量高等級公路,“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政策仍應在未來一定時期繼續(xù)實行。
潘曉軍同時指出,但也要看到,一些地方和交通部門在政策執(zhí)行過程中,有的指導思想上存在偏差,片面地理解“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政策,非收費公路建設為主的主旨思想不夠明確,主要利用銀行貸款建設大量收費公路。再加上相應的管理法規(guī)滯后,收費公路建設、運營、管理中存在不少問題,影響了政策效果。
【編輯:邱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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