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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對商品的標價有嚴格的要求,在商場中銷售的商品都必須明碼標價。但是記者在調查中卻發(fā)現(xiàn),在北京中關村的一些電子產(chǎn)品賣場,不少商戶為了各自的利益,變著花樣來應對明碼標價的模式,讓價格標簽形同虛設。
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來到了北京市的一家電子賣場,剛一進門就被導購帶進了一家店鋪,店鋪里擺滿了不同品牌、不同型號的筆記本電腦,但是記者找了半天,卻根本沒有看到這些產(chǎn)品的價格標簽。
而在另外一家數(shù)碼商鋪,情況似乎與前一家有很大不同,不少產(chǎn)品都明確標注著各自的價格,但是當記者一問價卻發(fā)現(xiàn),這樣的明碼標價也不過是形同虛設,一臺售價是17780元的照相機鏡頭,記者只用了不到20秒就砍下了將近5000元。
價格前后相差近5000元,確實讓記者感到吃驚,面對記者的疑惑,銷售人員告訴記者,標簽只是用來對付廠家檢查的,以后在這里買東西,根本不用看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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