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今年5月份的年會上,巴菲特就當著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股東的面放出豪言:公司“隨時準備全面收購一家大企業(yè)”。按照巴菲特的預算,如果真的找到心儀的目標,他愿意最高付出600億美元的代價。
時至今日,巴菲特終于算是像模像樣地出了回手。不過,與一些人的預測相去甚遠的是,“股神”并沒有加入主權財富基金的“華爾街淘寶”行列,而是選擇了一家家族控股的工業(yè)企業(yè),后者涉足的也是一些諸如管道和電纜之類的冷門業(yè)務。在次貸風暴席卷華爾街的背景下,一向以擅長“淘便宜貨”的巴菲特為什么沒有去收購市值已嚴重縮水的美國金融機構?難道他真的這么不看好金融業(yè)?
巴菲特劍走偏鋒?
在巴菲特出手之前的這段時間,主權財富基金無疑是國際并購市場最出風頭的角色。僅在12月份,已有至少三只這類基金宣布入股美歐大型金融企業(yè),累計涉資超過200億美元。
過去的幾天中,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和新加坡淡馬錫接連出手,分別斥資數(shù)十億美元參股摩根士丹利和美林。西方有媒體驚呼,主權財富基金“搶了股神的圣誕禮物!”
華爾街的一些分析人士認為,20年前的美國大股災期間,當所羅門兄弟需要幫助的時候,巴菲特挺身而出,出資數(shù)億美元收購前者12%的股份。而在20多天前,當所羅門曾經(jīng)的兄弟公司花旗因為次貸危機“落難”時,扮演“白衣騎士”的卻是來自阿布扎比的主權財富基金,后者出資75億美元收購了花旗4.9%的可轉(zhuǎn)換股權單位。
事實上,在今年9月,當貝爾斯登成為華爾街第一家被次貸“襲擊”的大型金融機構之際,市場就盛傳,巴菲特可能出面相助!都~約時報》報道稱,貝爾斯登正在嚴肅考慮出售20%股權一事,而有意向的潛在投資人就包括巴菲特,后者據(jù)稱曾在8月份與貝爾斯登CEO凱恩接觸。
但巴菲特隨即否認了這一傳言,稱他的投資旗艦伯克希爾公司不會買入貝爾斯登的股權,更不會考慮收購美國最大的商業(yè)抵押貸款機構——美國全國金融公司(CFC)。巴菲特承認,在CFC今年8月股價暴跌之后,他與該公司管理層進行了接觸但后者沒能提供一份令人信服的業(yè)務重組方案,所以自己沒有興趣參股。
被奉為“股神”的巴菲特所作的任何投資決策,都會得到許多人的支持,這一次也不例外。在巴菲特“失手”華爾街大型投行之后,英國《金融時報》這樣評論說:巴菲特的投資智慧,幾乎能夠保證他在眾多主權財富基金之外另辟蹊徑,發(fā)現(xiàn)良機。
私下增持金融股
話又說回來,巴菲特盡管看似沒有大筆投資花旗等金融巨頭的強烈意愿,但這并不能說明“股神”不看好金融業(yè),更說不上排斥。伯克希爾公司披露的最近兩份季報中,清晰地反映出巴菲特在大舉增持金融股。
根據(jù)伯克希爾公司上月提交給美國證監(jiān)會的第三季度報告,截至9月30日,該公司已成為美國第六大銀行合眾銀行以及美國第二大房貸銀行富國銀行的第一大股東。
在第三季度,巴菲特增持了2840.5萬股合眾銀行的股票,持股數(shù)增至6549萬股。對富國銀行的持股量則大增8%,至2.797億股。此外,巴菲特還將在美國銀行的持股數(shù)量從870萬股增至910萬股。
巴菲特增持金融股的苗頭在次貸危機集中爆發(fā)前就已顯現(xiàn)。在伯克希爾8月份披露的報告顯示,截至6月底,在伯克希爾持有最多的十只股票中,金融類股占了三家。當季巴菲特增持了美國銀行的股票,而其持有美國合眾銀行的股份則猛增了59%。此外,巴菲特還將在富國銀行的持股提高了11%。
從巴菲特早些時候的講話中,依稀可以找到他增持金融股的依據(jù)。今年8月中旬,也就是次貸“第一沖擊波”重挫全球股市之際,巴菲特在接受美國媒體采訪時就表示,在大跌之后,一些股票的投資價值可能再度顯現(xiàn),從而帶來逢低吸納的機會。
在巴菲特看來,當市場出現(xiàn)劇烈波動時,會讓人覺得“更加興奮”,因為在混亂發(fā)生時,股價往往容易被扭曲!
控股權是關鍵
不難發(fā)現(xiàn),巴菲特投資金融股有很大的“野心”,在成為大股東之前,他會一直增持。這也與巴菲特的一貫投資策略一脈相承。但換個角度思考,可能也正是這樣的投資思路,決定了巴菲特很難與一些華爾街實力最強悍的金融機構達成合作默契。
巴菲特曾經(jīng)說過,買一個公司的股票就是要成為真正意義上的股東,否則就不要動它。因此,對于看重的投資目標,巴菲特會不斷加倉,往往會從小股東變?yōu)榇蠊蓶|到控股股東,直至進入董事會。在富國銀行和合眾銀行的案例中,巴菲特已經(jīng)實現(xiàn)了成為大股東的目標。
還有人認為,巴菲特現(xiàn)在不買金融機構可能是時機還未成熟。按照巴菲特的風格,他往往會等到股價真正“觸底”、并且已經(jīng)幾乎沒有其他收購競爭對手在活動之時,才會坦然出手,就像他在幾年前逆勢買入電信企業(yè)債券一樣。
與之相比,主權財富基金投資美歐金融機構的目的顯得“單純”了許多。不管是阿布扎比之于花旗、中投之于大摩還是淡馬錫之于美林,無一例外都是選擇了被動投資人的角色。即便所有的合約條件兌現(xiàn)后,這些基金在入股企業(yè)中的最高持股比例都被控制在9.9%的上限之內(nèi),并且都沒有要求在董事會中擁有席位。這樣的選擇有其客觀原因,考慮到主權財富基金往往“樹大招風”,并且可能引發(fā)政治爭議,選擇做單純的財務投資人更為實際和可行。
從這個角度來說,在投資美國金融機構一事上,“胃口”更大的巴菲特有他的選擇,而主權財富基金的投資也在情理之中,并無“誰搶了誰的蛋糕”之說。(朱周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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