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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召開公捕公判大會 處決4名罪犯 2001年4月24日 15:28 中新網(wǎng)昆明4月24日消息:昨日下午1時30分,云南玉溪市舉行“嚴打”整治斗爭公捕、公判大會。 據(jù)滇池晨報報道,搶劫、盜竊、販毒、縱火的李進、楊志文、何志榮和郭從禮等27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故意殺人、搶劫、販毒的吳道信、羅紹敏、吳學玉、蘇彬等20名犯罪分子分別被判處3——15年有期徒刑。 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裴晉對犯罪情節(jié)惡劣、后果嚴重、社會危害極大的故意殺人、搶劫、脫逃、盜竊和強奸罪的舒林、合龍、合濤、馬吉輝等4名嚴重犯罪分子進行公開宣判。 經(jīng)玉溪市中院審理,確認各案事實清楚,證據(jù)確鑿、充分,各犯行為嚴重、情節(jié)惡劣,被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這4名罪犯對判決均不服都提出上訴。后經(jīng)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確認中院一審判決認定各罪犯的犯罪事實清楚,運用法律正確,處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均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會后,遵照云南省高院簽發(fā)的執(zhí)行死刑命令,將上述4名罪犯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zhí)行槍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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