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2日電 據香港明報報道,臺灣“高檢署”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本月3日指控陳水扁夫婦共犯貪污后,前天深夜指揮“調查局”干探兵分數路,搜尋四處地點,并查扣一批關鍵證物。
或不利陳水扁
這是陳瑞仁偵辦“國務機要費”案以來首次運用強制搜尋手段,顯示案情有急迫性,檢方不得不采強制手段以保全證據,且案情發(fā)展對涉案被告不利。“高檢署”昨日不愿意對外披露搜索內容,僅聲稱搜證行動是機要費案衍生出的案外案,與案件主體無關。
法律界人士指出,一般檢察官完成案件起訴后是不會再有搜證動作,除非有“新事證”。據《聯合報》報道,檢方日前查出“總統府”第三局出納陳鎮(zhèn)慧匯款給陳水扁女兒陳幸妤230萬(新臺幣,下同),雖然扁婿趙建銘辯稱這是他的薪水,請陳鎮(zhèn)慧幫忙匯給陳幸妤,但檢方發(fā)現“國務機要費”機密費部分,每月約有200萬元是以領條領現金,且直接由“總統辦公室”保管,檢方懷疑兩筆款項是同一筆。
臺“高檢署”發(fā)言人張文政表示,陳瑞仁前天是針對一“特定公司”及兩處地點展開搜索,但案由、查扣資料內容,檢方不便透露。檢調透露,這次調查內容應與“國務費”及“第一家庭”無關,畢竟案件主體已偵結,檢方不可能對已起訴案件再回頭搜索。據報道,檢調本周起還將約談多名證人擴大調查。
案件最快明天移送法院
另外,“國務機要費”案起訴已逾一周,由于卷證龐大且部分涉及機密,“高檢署”查黑中心經過一周的整理后,預計最快明天(本周一)將全案移送臺北地方法院。臺北地院將待收件分案,屆時即可得知承審本案的合議庭法官及對應的公訴檢察官,傳陳瑞仁將參與本案公訴蒞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