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謝雨欣昨天通過本報正式回應“與沈俊林戀愛同居”事件,她在傳給本報的一則聲明中表達了她本人對整個事件的基本看法和態(tài)度。
謝雨欣在這則聲明中說:“1.我只認識潘順寶,從不知他還是沈俊林,我們在一起時是真心相愛,彼此也是真心的付出!雖然我們已經(jīng)分手很多年,我還是很感激他對我的好!現(xiàn)在他出了這么大的事,我希望他能堅強一些,挺住!這是我想說的。雖然我也是剛剛知道他過去叫沈俊林,可能是個逃犯。跟他在一起的時候,我都不知道他的真實身份,這讓我有些委屈,也不公平。但我原諒他,我不會忘記他對我的好。我也感謝他在事業(yè)上對我的支持。2.我認為在與潘在一起的日子里,我的言行并沒有傷害其他任何人。3.我認為在沒有向我證實的情況下,許多媒體對這個事情紛紛使用‘包養(yǎng)’詞匯是不對的。4.這個事情出來以后,在我的博客中出現(xiàn)了大量的充滿污穢字眼的語言評論。對此我持鄙視的態(tài)度。5.關于宋祖德先生在他的博客中對我的肆意攻擊,到現(xiàn)在為止我只想說:希望他能善待別人。6.在現(xiàn)實生活中,我有我的愛情道德底線———那就是我們都要善良與誠實。7.這些天,除了有點煩,其他都還可以。感謝關愛我的人!
4月20日某報的一則《逃犯20年賺億元捧紅同居女星》的報道,把謝雨欣再次推向媒體關注的熱點。該報道稱逃逸20年的經(jīng)濟罪犯沈俊林“觸電以及捧紅同居謝姓女星”,并將謝雨欣的采訪作為背景資料刊出。隨后,謝雨欣與沈俊林的關系成為媒體報道的熱點,有些媒體不時以“包養(yǎng)”一詞來形容當年謝沈之間的關系,媒體也不斷刊出謝雨欣的表態(tài)。4月23日,謝雨欣在她的博客上發(fā)表“我的一點聲明”,回應個別媒體的報道,這篇聲明說:“到今天為止,我只在4月19日對《沈陽晚報》記者的采訪說了這樣的話:‘潘順寶曾經(jīng)是我的男朋友,但我們已經(jīng)分手好幾年了。關于他的事情,我不太方便回應什么,因為我現(xiàn)在也有了新的感情生活。’這也是我對此事到現(xiàn)在為止的唯一回應。”聲明還認為許多媒體轉載的某報對她的采訪“是不真實的”。這篇“我的一點聲明”也在博客上引來眾多的評論,而4月23日宋某則在自己的博客上撰寫評論。為此,謝雨欣通過本報對事件做出正式回應。
來源: 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