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珠海四月二十一日電 (記者 冒韙)記者今天從有關部門獲悉,珠海市公安局今年以來重點立案了一批“地下錢莊”非法經營案件,并偵破其中四宗,查處非法經營外匯交易的店鋪十四間,共查扣涉嫌非法買賣外匯的款項折合人民幣九百三十余萬元。
珠海市公安局新聞發(fā)言人稱,“地下錢莊”主要指地下的、民間的存款、貸款、兌匯組織,珠海“地下錢莊”的主要特點是以買賣外匯、炒買炒賣外匯為主。據(jù)了解,該市的“地下錢莊”主要集中在拱北口岸、拱北市場等地,受珠海毗鄰澳門特殊地緣等因素的影響,盡管該市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打擊處理,但“地下錢莊”以及口岸地區(qū)不法商鋪與過境旅客進行非法外匯交易的情況仍時有發(fā)生,較大程度上影響了珠海市的金融秩序和城市形象。
該發(fā)言人透露,珠海市有據(jù)可查的“地下錢莊”每年有二十多個。為了遏制其進行非法外匯交易行為,公安機關對這些點多次采取清查行動,并對其進行重點打擊。去年至今,該市公安機關共查處“地下錢莊”、非法經營外匯交易活動涉案金額折合人民幣達一千五百八十萬余元。
據(jù)了解,導致“地下錢莊”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有利可圖。一般來說,以一百港幣兌換一百零三元人民幣來計算,“地下錢莊”一千元可獲利一元至二元,但由于兌換量大,因此還是存在較大的利潤空間;二、社會需求的存在。很多前往港澳購物的內地游客以及前來內地港澳同胞,怕到銀行兌換麻煩,為了圖方便,便直接選擇“地下錢莊”;三、很多人法律意識淡薄。他們進行非法經營外匯交易,并不知道這種行為違反了國家外匯買賣的相關規(guī)定。
據(jù)了解,三月二十一日至四月一日,該市公安機關在不到半個月的時間里,偵破了四宗“地下錢莊”非法經營案,涉案金額高達九百多萬元。三月份開始,該市公安局經偵支隊還聯(lián)合國家外匯管理局珠海中心支局、珠海市工商局經檢支隊對拱北口岸地下廣場經營非法外匯交易的商鋪進行了集中整治,查處了拱北口岸地下廣場十二家不法商鋪,對十五名涉嫌非法買賣外匯的人員進行了審查,共扣押涉嫌非法買賣外匯款項的人民幣六萬一千一百六十元、港幣一萬三千一百元、澳門幣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