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0日電 據臺灣媒體報道,流行女星布蘭妮六日在馬里布被媒體拍下一手開車一手抱著五個月大兒子的畫面,違反加州法律明訂六歲或體重未滿六十磅以下孩童必須乘坐安全座椅的規(guī)定。今天她接受媒體訪問時一改日前急于辯解的態(tài)度,承認自己“行為錯誤”。
二十四歲的布蘭妮九日接受“接近好萊塢”電視節(jié)目專訪時說:“我犯了錯誤,事情就是這樣”。
她表示,當時應該用更嚴謹的態(tài)度來判斷自己的行為。
但她再度強調,當天是因為被狗仔隊跟拍受到嚴重騷擾,情況也很糟糕。
布蘭妮六日在馬里布被拍下一手開車一手抱著五個月大兒子的照片,她的私人保鑣則坐在旁邊。照片經過多家美國報紙大幅刊登以及電視媒體廣泛報導,使得布蘭妮被輿論批評是“不顧小孩安全”、“不守法”。照片中也可以清楚看到,布蘭妮并沒有系安全帶。
加州法律規(guī)定,未滿六歲的孩童或者體重未達六十磅的孩童,坐車時都必須乘坐在安全座椅內,違反規(guī)定者將處以兩百七十美元的罰鍰。
面對外界批評聲浪,布蘭妮七日發(fā)表聲明時辯解說,她是在“躲狗仔隊”,因為狗仔隊跟拍讓她感到“非常害怕、恐懼”,她非常愛兒子,也會盡一切力量保護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