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新京報》報道,近日,在規(guī)范公款接待工作會議上,武漢市委書記苗圩嚴厲痛斥“嘴巴上的腐敗”,武漢市同時還出臺了六條“公款吃喝禁令”。
據(jù)媒體報道,中國內(nèi)地公款吃喝一年要“吃”掉2000億元人民幣,更可怕的是,公款吃喝已經(jīng)異化為腐敗的遮羞布。為了禁止公款吃喝,近年來許多地方出臺過各種規(guī)定,但作用都不理想。武漢市這次不但出臺了禁令,市委書記還在公開場合“痛斥”公款吃喝,這能否有效遏制“嘴巴上的腐敗”呢?我們恐怕不能給予太多的期待。
這是因為,如今在不少地方和部門,“招待費”都是合法合理存在的,而公款吃喝費用只是招待費的一種,在這種情況下,只規(guī)范和禁止公款吃喝,是難以起到作用的。
其實,在我國行政事業(yè)單位的《財務(wù)規(guī)則》中,本無“招待費”一說。然而,這種原本只能在“辦公經(jīng)費”之下記作“其他”的接待開支,如今在一些地方和部門居然有了“名目”,而我們的相關(guān)部門似乎從來沒有對“招待費”說過“不”。由于“招待費”存在的合法合理性,對公款吃喝憤怒的痛斥、嚴厲的禁令便如同拳頭打棉花了。
總之,只有鏟除“招待費”合法合理存在的“制度性”土壤,讓本無“名分”的“招待費”退出賬簿,針對公款吃喝的禁令、痛斥才能真正起到作用。
(來源:齊魯晚報,作者:王炯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