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8日電 日前,《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下發(fā)!锻ㄖ丰槍Ξ斍爸袊恋毓芾硖貏e是土地調控中出現的新動向、新問題,從調整利益機制、完善責任制度和健全法律機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guī)司司長甘藏春在接受《人民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此次土地調控主要特點可以概括為三個方面:調整利益、明確責任、依法懲戒。
甘藏春說,《通知》是中央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的一項重大決策。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這個提法對傳統(tǒng)的經濟學是一個全新的課題。我們的體會是,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是在中國特殊國情、特定發(fā)展階段下的一個特殊選擇。當前,中國是一種政府主導型的經濟發(fā)展模式,各類企業(yè)的自我約束機制還沒有真正形成。在這種情況下,選擇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有其特殊性。
甘藏春表示,此次調控主要特點可以概括為三個方面:調整利益、明確責任、依法懲戒。
第一,立足利益機制的調整,遏制建設用地盲目擴張的經濟動因。管住管好土地,最關鍵的是要消除各地擴張用地的經濟動因;舅悸肥牵灰岣咄恋氐娜〉煤捅S谐杀。提高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水平,強調凡社會保障費用不落實的不得批準征地。耕地占用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也要相應提高征收標準。二要提高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繳納標準。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是1998年修訂的《土地管理法》確定的,目的是切斷地方的經濟動因,把新增建設用地有償收益拿出來。實際征收標準和出讓土地純收益之間還有相當大的差距。三要規(guī)范土地出讓收支管理。土地出讓收益不能作為市長的“零花錢”,而應當用于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用于建設城市廉租房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為了遏制工業(yè)用地的惡性競爭,國家將根據國家區(qū)域發(fā)展政策和土地等級,制定并公布全國工業(yè)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招商引資中以各種形式補貼返還的,也算低價出讓。這幾項措施,核心是要調整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分配關系,逐步減少地方政府盲目擴張用地中的經濟利益驅動。
第二,重點放在完善責任制度上。保護耕地的任務,不能僅僅靠利益機制的調整,還離不開行政手段。行政手段的核心就是完善責任制度。這次在完善責任制度上有四個突破:一是嚴格實行問責制。對本行政區(qū)域內發(fā)生土地違法違規(guī)案件造成嚴重后果等情形的,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二是明確考核依據。過去基本上是根據審批情況來考核,今后以實際用地作為考核責任制的依據。今后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和相關稅收,都將與實際用地掛鉤,這是比較剛性的規(guī)定。三是補充了責任的內容。對違反國家調控政策的,要給予處分。四是土地利用特別是土地計劃的管理方式做了一個大的調整。過去計劃側重于資源保護,調整后新增建設用地將成為一個重要的指標,體現宏觀調控的要求。
第三,強調了法律的懲戒作用,F行法律規(guī)定很嚴,但總體上執(zhí)行的力度不夠。所以要強調法律的懲戒作用,建立案件查處的協(xié)調機制。
甘藏春說,這次文件的起草時間緊,針對性強,有些措施還只是過渡性的。但是,通過這個文件的起草,全社會形成了比較一致的認識。首先,管住管好土地,是一個隨著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不斷深化才能解決的問題。土地問題現在遠遠不是靠土地管理部門自己就能解決的。這是一個綜合性的問題,需要不斷地在改革中深化認識。其次,當前采取的加強土地調控措施所體現的政策思想,代表了未來土地管理改革的方向。比如,利益機制的調整、法律的完善、行政手段的運用等等,都需要有一個過程。小步快走是比較理想的,能把改革的成本降到最低。應該說,經過這些年的摸索,土地管理改革的方向越來越明晰了。(夏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