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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學者告作家告媒體 余秋雨踏上“法律苦旅” 2002年08月01日 15:41 中新網(wǎng)成都8月1日消息:據(jù)成都商報報道,近日,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古遠清教授突然收到了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傳票,具狀人是他在學術(shù)上已研究14年之久的對象——正在央視青年歌手大賽中擔任評委的著名學者余秋雨。8月27日,被法院列為名譽權(quán)糾紛的此案將在滬開庭。 據(jù)透露,這場官司是余秋雨繼“文化苦旅”后正式走進“法律苦旅”的標志——因為這之后余秋雨還將面臨一連串官司。 一談起即將走進的“法律苦旅”,余秋雨就稱這是一件讓人頭痛的事。正如他上次到樂山簽名售書時所說:“一走進法律苦旅就不會輕松,因為它不是一兩個官司而已,而是一連串官司。被告也不單一,包括學者、作家和媒體人士等都會進入我的法律苦旅。因此我把即將經(jīng)歷的這一連串官司,叫作法律苦旅。” 對于自己“法律苦旅”中的第一個官司,余秋雨準備了很久,他在訴訟中要求古遠清停止對其名譽權(quán)的侵害,在公眾媒體刊登道歉,并賠償其精神損失費10萬元及經(jīng)濟損失。余秋雨稱,在近兩年來,被告一再捏造事實,多次公開發(fā)表文章惡意中傷、侮辱和誹謗他。 而被告古遠清辯稱,他從1988年開始從學術(shù)上接觸余秋雨,尤其關(guān)注他在上世紀60年代后期有無參與“上海寫作組”或參加后寫過哪些為“四人幫”制造輿論的文章。古遠清認為,他與余秋雨沒有任何個人恩怨和利害關(guān)系,所有關(guān)于余秋雨的研究材料均有據(jù)可查,絕屬學術(shù)探討,并無捏造之事。(彭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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